委员专家建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来源: 世界华人周刊 海外观察第一站  日期:2017-07-19 00:00:00  点击:1912  属于:海外观察

“我相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将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两方面的优势提供强大保障,从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7月18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这样说。

林毅夫是在全国政协当日召开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在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与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地方代表等纷纷就此建言献策。

只有“清”,才敢“亲”,才能“亲”

多位与会委员表示,自从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政商关系已经有了不少可喜变化,各级党委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网上办公、限时办结等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大幅缩短;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通过探索联系点、联席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总体上看,政商关系正朝着“亲”“清”的方向在发展,进展明显。

“只有‘清’了,才敢‘亲’,才能‘亲’。”福建省政协主席张昌平委员的发言使用了这句话作为标题。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福建这样一个民营经济发展较早、比重较大的省份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张昌平表示,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去年提出这个要求之后,福建政商两界反响强烈。“政界感到抓住了当前的一个敏感问题,很受教育;商界更是奔走相告,感觉得到了信任,深受鼓舞。”

关键在于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还是在于打造什么样的政府,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指出。在他看来,应建立服务型政府,削减低效和腐败的权力,构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委员聚焦的是制度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建设。他注意到,山东省聊城市从去年4月开始实行“星期六企业家工作日制度”,由书记、市长等轮流带班,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并以现场办公、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集中回访等方式解决。贵州、安徽、浙江等地也有类似实践。

在庄聪生看来,这种联系沟通机制,既能让党政干部通过组织行为与企业家交往,把帮助解决困难放到阳光下、台面上去做,起到联系企业的“粘合剂”作用,又能避免企业为了办事与官员私下交往,消除他们正常交往方面的顾虑,起到“隔离带”作用,做到政商双方有交往不交易、有交集不交换。

民营企业家也要做到既“亲”又“清”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认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不仅需要政府官员做到既“亲”又“清”,同时也需要民营企业家做到既“亲”又“清”。因为实地调研和大量相关资料从不同侧面表明,已经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大都较为健康得当,具有明显的“亲清并举”特征。

在刘迎秋看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既是保证企业法人行为规范、依法经营、据法运作的重要制度基础,更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法制关系基础。他建议,积极指导和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大转型,使更多个人独资企业和家族企业转型为现代企业。

“对于民营企业家自身而言,要积极主动地去适应新形势,调整心态,秉持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安徽中环投资集团董事长余竹云说,应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在社会上树立民营企业的正面典型,以激发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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