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脸杨烁的离婚协议:关于感情和财产的种种骗局
来源: 世界华人周刊 海外观察第一站  日期:2019-05-05 18:45:28  点击:3749  属于:生活


 

最近热播的综艺《我最爱的女人们》里,杨烁说为了给老婆一份保障,说准备好了离婚协议,财产都给老婆,可是除了镜头里深情之外,这种内容模糊还不写日期的协议真的有效吗?
 

作者  |  木蹊
 

01“财产都给你!”真的是这样吗?

说起演员杨烁,相信看过《欢乐颂》的人一定知道,他就是电视里的那个“小包总”,起初他以一副油腻得要命的形象亮相,后期却让人爱得不可自拔,可能这就是他的演技精湛的表现吧。
 


 

最终,杨烁也凭此剧大火了一把,收获了无数粉丝,不过也正因为此,前段时间,他的出轨绯闻才被群众围观
 

原来,有爆料者曝出了他和另一名业内小花的暧昧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但是,杨烁工作室立刻高调否认传闻。斥责爆料内容不实,还表示会追究一切造谣的网友和媒体的责任。
 

后来,这件事就没下文了。如今半个月过去,杨烁该干吗就干吗,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不过最近的综艺《我最爱的女人们》里,被曝出“出轨风波”又发律师函辟谣的杨烁一上来就轰炸了微博热搜。
 

节目里,他说:为了给妻子王黎雯安全感,早就拟好了一份“离婚协议”:
 

“我杨烁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你王黎雯所有,”“协没有写年月日,”“什么时候你想离婚了,你拿这张协议都是有效的。”
 


 

听到杨烁说这番话,王黎雯当时笑得很甜蜜。
 


 

可是啊,现在的网友都聪明了,许多网友对杨烁的离婚协议表示疑惑。所奇怪的点是,杨烁这样口头+书面离婚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
 

为此,还有热心有网友特地咨询了自己认识的律师,但却遭到对方的否认回应。
 


 

“限制离婚自由的约定,应属无效。但是一般人都不懂法,都自以为有效。”
 

由此看来,这样的承诺和协议,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只有道德上的口实,却无法律中的效应。
 

甚至还有学法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去民政局备案,什么用都没有,作用只有两个
 

1.骗他老婆
 

2.骗公众炒人设。
 


 

看来,如果杨烁真的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还需要到民政局弄一张公证证明才行……毕竟这届网友不好糊弄啊!
 

02“离婚协议”实际上是弱者的无奈

不知从何时起,身边的很多女性朋友都迷信上了各类形式“离婚协议”和“婚前财产协议”。
 

毕竟,在离婚率和出轨率持续增长的当下,金钱似乎比爱情更加可靠。
 


 

现实也的确如此,比如某家境一般的名校毕业生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嫁入豪门,沦为××家的小媳妇,一心生孩带娃。而等自己容颜衰退之时,丈夫又“没有感觉,不再爱了”。
 

那么这时,摆在她面前的无非是两种选择:
 

要么,一无所有地离开,
 

要么,忍辱负重地继续。
 

可无论选择哪条路,都要经历漫长地煎熬。
 


 

雪上加霜的是,去年的新《婚姻法》里规定了诸多新条款,比如: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买房是对方父母出的钱,哪怕是婚前买的,登记是两人的名字,但离婚后,女方仍然没份。)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丈夫婚前买的房,永远都是丈夫的房,妻子只是在里面有张床。)
 

3.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假设婚前买房时房子值300万,他的爸妈付了100万的首付,婚后你俩一起还了200万贷款后离婚,哪怕房子增值到了500万,你也只能获得100万的本金和利息)
 


 

总的来看,这些新规就是防止现在的骗婚行为,乍一看很公平,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谁也别指望靠结婚发家致富。
 

但是,现实真的平等吗?
 

很多女性在了解婚姻法这项新规后,都变得不敢离婚了,因为离婚后很有可能什么都分不到,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我相信,没有多少人是真的自己不想工作,而想做个伸手要钱的人。
 

因为伸手要钱的日子真的不好过,丈夫的脾气,婆婆的脸色,只是因为用着他们的钱,就都得陪着不是。
 

可她们又必须为了家庭放弃工作,相信不少女性,结了婚,自己并不想生孩子,可是被男方强制或者手段有了孩子,怀孕期间被辞退,产后身体不济,软磨硬泡被婆婆老公强制辞职带孩子的女性,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实际上,很多女性婚前从来没有怀疑过婚姻的美好,她们在现实中也是为了婚姻,投入了全部的精力在家庭里,没了收入来源,和社会脱节,失去了收入能力。
 

因为通常女人生孩子,一胎二胎,漫长的孕期加产假,前前后后至少五六年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同等条件下,公司自然是雇用男员工后顾无忧。
 


 

有些女性因为已婚未育的现实情况,求职时被多家单位明确拒绝,如果她真的生了,那么迫于各种现实情况,可能也只能做全职妈妈了。
 

而丈夫们呢?他们却正值大好年华风起云涌,都说男人40一朵花,我身边有不少20多的女性朋友都说自己喜欢40以上的。
 

更何况在北上广这样的城市,离婚男性的年龄段也正是30-40岁的居多,他们往往有钱成熟懂套路,还都喜欢20多的……
 


 

可是那些因为男性出轨而被离婚的女性们,不过是成了带着孩子的净身出户的单亲妈妈。
 

在再婚市场上,一个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再婚成功的概率低到微乎其微,法律又哪里保护得了妇女儿童的权益。
 

刘强东的事件满城风雨,为何奶茶妹妹要忍辱负重?
 


 

因为法律保护的是有产者,无产者如果想被保护,只有成为有产者。
 

当然,也有一些“精明”的女性在婚前就提出要求男方将房产落户到双方的名下,甚至导致要求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可这种情况,又是大多数男方不肯同意的,而且这样会直接影响到夫妻间的感情,促使本以感情为纽带的婚姻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财产博弈关系。
 

这样的婚姻关系,和公司的股东合伙人有什么区别,对两个人的感情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03保持自己的独立,才是婚姻的第一要素

这个时代还有可以结合为家庭的爱情吗?
 

我的回答是:

有。
 

我们知道40岁不嫁的俞飞鸿,知道37岁独立自主的韩雪,但不是谁都能成为这样的电影明星,因为她们的起点本来就很高。
 

深厚的家庭背景,天生的好皮囊,不缺小白脸,生活也足够优渥,圈子里的人又有趣得要死,确实不需要用家庭当作自己的避风港。
 


 

但也不是谁都想成为《迷雾》里的女主,能安安心心地去当年轻版的“灭绝师太”。指望一张“离婚协议”,完成逆袭。
 

所以姑娘们,不要一开始就想着坐享其成,幻想嫁给一个有钱人就能一辈子无忧无虑,事实上,在综艺《我最爱的女人们》里,杨烁就已经展现出了一个“豪门”的日常。
 

“表演”检查儿子作业的戏码,却暴露了他平时压根没检查儿子作业的事实。
 


 

之后,杨烁还安排王黎雯扫地拖地等等,他说自己就应该在那儿修身养性。
 


 

由此可见,轻信爱情的王黎雯就是负责做饭带娃,家中的事,杨烁一概不管的,我相信,这样的家庭绝不止一个。
 


 

所以姑娘们,即便你选择了爱情,也不要忘记保护自己,轻易放弃自己事业,放弃自我的成长。
 

因为拥有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拥有彼此尊重的家庭,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拥有对婚姻对生育最大程度的选择权,才是女性需要去努力的。
 


 

而不是一张可怜的“离婚协议”和那些满嘴跑火车的承诺。

毕竟每个人都希望婚姻结合的基础是感情,而不是生活,即使有一天,你选择了离开,也可以走得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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