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与性别无关。
作者:冰山
这是一个能把柔韧性和力量完美糅合的舞者,22岁,花样般的年纪,世界的大门刚刚开启,前途一片大好。
然而,TA却被绑架了。为了防止TA反抗,用锁链限制了TA的行动。整整12天,遭受着凌辱。每天,唯一能宽慰内心的只有屋顶上的一扇窗,起码那里是有颜色的。
12天之后,他们把TA放了,丢在了郊外。醒来之后,恍如隔世。从此,TA不再会跳舞,TA的人生被毁了。
TA跑到了警局报警,但是TA不敢,这么不堪的事情,TA无法启齿,TA跟警察说,“我的一个朋友被性侵了”。
然而迎接的却是戏弄,对方说,“这么好的事怎么没有落到我头上”。
因为TA,是男的。
他控诉的“她们”,是世人眼中柔弱的女子。
这是一位探求人性的澳大利亚导演安娜·库金诺斯拍摄的关于男性被女性性侵的电影(The Book of Revelation)讲述的故事。
提到电影,也许此时会觉得这样的事情不会在现实,然而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却从没有停止过发生。
《每日邮报》1月19日报道这么一个“闹剧”,英国皇家骑兵团的一位女长官,25岁,在周一凌晨3点左右企图侵犯一位男士兵未遂,被记过。
在事情发生时,被侵犯的男士兵喊着,救命,然而大家却都是在看热闹,最后只在一名同事的协助下才得以脱身。
如果此次事件的两人的位置对调,会是什么结果?最起码不会只是单单的记过处分。
之前曾有报道,一名南非男子遭遇女性绑架取精后,丢弃在路边。
当时看到这则新闻的人,多是看闹剧的心态,想的是这个男的是有多丢人,太搞笑了。
但是对于受害者而言,这是他的至暗时刻,而比噩梦般的遭遇更恐怖的是,别人都笑着对你说,“你多幸运啊,这等美事,我求都求不来”。
因为在世人眼中,男性多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有他们主动,被动性侵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在男性身上的。
这样的认知,使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法律的性侵范围甚至将他们排除在外。
美国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男友向警方报警声称遭遇三名男子,佩里、万斯、第三位未曾抓获到。
该女子的男友是一位瘾君子,因为与被抓的两人佩里、万斯存在借债行为,并在两人讨债的过程中,女子的男友曾向佩里开枪。担心男友因此受到指控,该女子先发制人,以性侵为名将二人送进监狱。
她对警察说自己被打得一只眼睛红肿,而当时的医生鉴定报告中,她没有任何损伤;
她说自己被性侵,而精液DNA检测与佩里和万斯均不相符,后经证实是该女子的男友的。
时隔26年后,2018年5月,案情才得以真相大白。
然而这两个人,佩里服刑11年,万斯服刑26年。
11年,26年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人生最重要的奋斗、拼搏阶段。
而且出狱之后,犯罪记录使得他们根本没有办法找到好的工作,只能是打打零工。
2018年5月,开庭的那日,佩里弯着腰走进法庭,尽管已经过了时效,无法对该女子提起诉讼,但这份公平,他需要。
他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这种错误的观念,毁了我的生活”。
只要女性声称遭遇性侵,男性便立即被谴责,也使得真正遭遇性侵的男士,不敢向警方求助。
周遭人的无视、制度规则的无视。
求助无门,使得男性受害者只能在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而在人前若无其事。
但是强迫发生关系和精神上的同意是两个概念,男性遭遇此类事件之后,也会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会对于身体的背叛产生羞辱感,情绪不稳定甚至有自杀倾向。
一位男性受害人自白:“自从被侵犯之后,我就变得很敏感,我很关注人们对于这起事件的看法,但我更害怕他们觉得这件事挺好玩的,因为我觉得痛不欲生”。
多年之后,兰德里斯在治疗师的帮助下,终于走出了阴霾。
他因为醉酒被一名孕妇性侵,醒来之后,被警告,如果动用暴力行为将会伤及孩子性命。他记忆里的被侵犯的时间只有几分钟,但对于他而言却是此后长时间的反省。
面对CNN记者的采访,他说,“我终于能够称之为它了。”
直到现在约翰依旧无法说服自己淡忘两年前发生的事情,那是他14岁的时候,他的女友像个疯子一样侵犯他。提起那一天,他面露恐惧,他忘不了,女友离开时嘲讽的语气,“我可怜的约翰那么痛苦,还流血了”。
此后,他不敢再跟异性有任何接触。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法学教授Stemple对于男性遭遇性暴力的报道不足颇为关注,她说,她曾经遇到一个男人,他有一个毛病,就是没有办法跟一个女孩子待在一个房间,必须有第三个同性存在,才会稍显安心。这个毛病的源头是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遭受到女性的侵犯。
按照一般理解,女性面对性侵犯更容易产生情绪性行为,并导致自身抑郁、自我伤害以及其他应激反应,男性遭遇此类事件更有可能采取刑事诉讼,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妇女与刑事司法》杂志曾经刊登过一项研究,该研究的调查者根据全美犯罪受害调查结果发现,他们患有抑郁症的概率与女性相当。有研究者认为世纪的数据男性患病的概率高于女性,因为男性更加缺少倾诉渠道,这一观点有很多人认同,因为全球第一个针对男性遭遇性侵的心理诊所,还是2015年在瑞典成立。
并且男性很少会主动报案:
1980年,医院和急诊室接收到1%-10%的男性被性侵犯的案件;
1997年,这是比重上升到5%-10%;
如今上升到38%。
虽然近些年,法律逐渐做出让步,承认男性受害者身份,但是绝大多数受害人都没有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因为,除了“你是男的,你怎么可能被性侵”这种观点之外,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男性是该类行为的主导者,有此遭遇简直就是撞大运了”,这是一种比“你穿短裙,你活该被性侵”(受害者有罪论)更让人绝望、更让人可怕的观点,因为它使得受害者不复存在。
英国的一家关于男性遭遇性暴力的数据显示,在2010—2014年,约有67万男性遭遇性侵犯,而这之中只有不到4%的人选择报警。
2011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亲密伴侣和性暴力进行调查,这是美国迄今为止做过的一项最为全面的关于性虐待的调查之一。调查结果显示,男性和女性遭遇非同性性侵害人数相当,约为127万,但是该年度发布的曾经被性侵的男性占比1.7%,这意味着大多数男性受害者选择沉默。
沉默的原因,仅仅因为,他们是男性,男人不能被强奸。世人的定性思维,把他们牢牢困住。
第一,男女双方被迫发生关系,男性被默认为施暴者。
这一想法,是的男性受害人不敢有任何报警的念头。
这一观点,在近些年得到改善,法律上适当将男性受害人囊括,但是有限定条件,那就是男性的身体有严重的物理损伤。
第二,男性是下半身动物,对于和异性发生关系总是贪得无厌的。
这是男权社会遗留问题,但是实际上真是如此吗?对于不想发生关系的对象,无论男性或女性,都会有恶心的之感。据美国疾病防治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男性受害人在遭遇侵犯之后会产生抑郁症、自杀念头、焦虑和性功能障碍等症状。
第三,男女对比,男性在力量面前更占据优势。
性侵的发生,男性有能力反抗,是一层非常浅薄的固定思维。美国就曾发生多起教师侵犯男学生的案件,而在侵犯行为的进行中,体力从来不是决定因素,为恶的只是人。
男性在正常情况下,体力的确会占有优势,但在醉酒、药物注射、限制行为能力……时,也只是弱势群体。
第四,男性的生理反应是一段关系的必备条件。
在一定条件下,人体会有本能的反应,就如膝跳反射一般。女性在准备侵犯男性时,相比于男性犯罪者,可能成本会高、作案准备时间会长,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类犯罪行为的零发生。
这几点,是长期以来,整个社会的固定思维,也正因为这些想法硬逼着“男性无受害人”。
英国BBC曾拍摄一部纪录片《男性性侵:打破沉默》(Male Rape: Breaking the Silence),在纪录片的开始就给出数据,每小时就有8名男性被性侵,然而该纪录片只有3个人勇敢地站出来打破沉默。
纪录片里一位73岁的老人,声音哽咽地诉说55年前发生的一切,提到案发时,他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就好像那一幕刚刚正在发生。
而又有多少人,带着痛苦在这人世间行走。
对于性侵,无论男女,受害人都应该受到重视。
有罪的永远是施暴者,这与性别无关。
依靠主观的定性思维去判定未曾经历的事情,本身就是对于罪恶的掩盖。
“同情不应该成为限定条件”,请允许男性拥有“被强奸”的权利。
如果你身边有男性跟你提过遭遇性侵的事情,无论是倾诉还是暗指,请耐心听他说完,因为这是一个人,最为脆弱的时候,请不要成为他的最后一扇门。